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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5-16 编辑: 点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强学生学习的荣誉感,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根据《河南工业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漯河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荣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荣誉学士学位在主修专业中设置,辅修专业不设置荣誉学士学位。

(三)荣誉学士学位的评定以平均学分绩点为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考虑其他成果业绩。

(四)授予荣誉学士学位学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2.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

4.修读本专业开设的全部荣誉学分课程,且各荣誉学分课程成绩不低于85分(自2023级学生开始施行)。

5.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50 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除外)。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 分及以上。

(5)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

6.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流程

(一)漯河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全院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组 长:邢淑婕

副组长:薛存心 朱晓红

成 员: 娄 琳 赵冬梅 宋成业 翟迎朝 李晓伟

崔惠玲 陈水生 王 方

秘 书:王嘉楠

(二)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本年度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5%进行赋分推荐,推荐人员需填写申请表和赋分表,并提交相应赋分佐证材料。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荣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学院的实施细则,对申请的学生开展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推荐名额内排名办法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活动成绩与获得荣誉相结合,确定参评荣誉学士学位的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评分相同的情况,优先推荐平均学分绩点高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综合成绩=基本项(100分)+加分项(5分)

(一)基本项(100分)

1.学业成绩(80分)

该项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四年的平均学分绩点。

因专业性质不同,学分绩点不同,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加权各专业的学业成绩,特对学业成绩评分标准统一规范如下表:

2.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2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认定范围和级别以《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校政学〔2017〕16号)文件为准。具体加分分值如表(可累加,最高分2分)。

3.发表论文(2分)

在本学科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文章署名单位必须为河南工业大学或者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如跟本校教师合作发表文章,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加分。一旦查实论文系学术造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具体加分分值如表(可累加,最高分2分)。

4.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2分)

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署名需为河南工业大学或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如跟本校教师合作发表文章,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加分。具体加分分值如表(可累加,最高分2分)。

5.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2分)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楷模作用,此模块将对有荣誉称号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加分鼓励。

具体政策如下:获得荣誉称号总分2分,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1分,省级荣誉0.5分。同一种荣誉获不同级别奖励只加最高分。荣誉称号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6.参加假期社会实践(3分)

为鼓励学生参加高质量社会实践活动,学有所用,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此模块对那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取得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学生进行相应加分鼓励。

具体政策如下:参与国家级活动,加1分;参与省级活动,加0.75分;参与校、市级活动,加0.5分;参与院级活动,加0.25分。各类级别下,第一项按该项最高分加,其他每参加一次加0.1分,每类最多统计5项活动。该模块最高为3分。

7.参加班级管理工作或漯河工学院学生组织成员(1分)

学生干部参与专业和学院各种管理活动的,院级学生干部(漯河工学院)加1分,其他学生干部(系、班)加0.5分。同时具有两个身份的,取最高级别加分,只加一次。最高为1分。

8.参加院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2分)

目前漯河工学院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主要有“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具体加分分值如表(可累加,最高分2分)。

9.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分)

10.海外学习交流经历(2分)

11.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分)

9、10、11三项有相关经历并能出具官方证明材料的,即可加分,每项最高分2分,最低0分,没有中间分。

(二)加分项(5分)

有下表中荣誉的,需填写附件1“2024年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指标加分项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缺失任何一项材料即为自动放弃该项加分,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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