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举措。为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漯河工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推免资格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历年成绩平均绩点(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校教务系统记载的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20%(四舍五入计算),且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5.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即可。
(七)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成果的学生,可优先考虑;获得省级奖励、成果,高水平论文的学生可适当考虑。
(八)为鼓励学生政治担当,积极作为,奉献社会,勇于参加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教育厅等国家部门支教或其他重要事项活动,为国家发展和建设承担政治责任,在预推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九)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组织实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推免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 长: 刘全永
副组长: 薛存心 易春林
成 员: 娄琳 宋成业 冯凯 李晓伟 崔惠玲 陈水生 王方
秘 书:王嘉楠
(二)各专业按照2024届学生人数的3%进行预推荐,在本专业内按预推荐名额的1.5倍进行排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天。如公示期内有被取消预推免资格者,按专业差额排名向前递进报工学院综合办。
(三)根据学校下达给漯河工学院的推荐名额,经推免工作小组资格审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各专业按拟推荐名额的1.5倍向学院推荐,在学院内进行第二轮排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天。如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拟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差额排名向前递进。
(四)公示后,学院按照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向工大教务处报送排序推荐名单。
(五)对递交申请免试推荐的学生,漯河工学院教学办负责审核其学习成绩,漯河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其政治表现。
三、推荐名额内排名办法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活动成绩与获得荣誉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2023年7月12日之前获得的荣誉证书和论文发表成绩均在本次参评之内,可按赋分规则进行加分,超期所获证书、荣誉、论文发表成绩均不计入本次推免赋分成绩。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分)+科研能力成绩(10分)+社会活动成绩(5分)+荣誉称号(5分)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学生在校期间测评总成绩以本人的三年平均学分绩点。
因专业性质不同,学分绩点不同,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加权各专业的学业成绩,特对学业成绩评分标准统一规范如下:
项目 分类 |
序号 |
验收评分内容 |
评分 标准 |
折合成绩 |
学业成绩(学生三年平均学分绩点) |
1 |
总成绩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第1名 |
100 |
80 |
2 |
总成绩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第2名 |
95 |
76 |
3 |
总成绩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第3名 |
90 |
72 |
4 |
总成绩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名次依次5分递减 |
... |
... |
(二)科研能力成绩
科研(科技)创新能力总分10.0分,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
原则上,国家级(含教育部、教育厅)综合竞赛、单项竞赛名单参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手册》p128-131内容,如有特殊情况,需专业所在部门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上会讨论。
1.科技、学术类(含艺术类):“创青春”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单科性科技项目竞赛,具体加分分值如表1(可累加,最高分3分)。
表1
|
国家级(分) |
省(市)级(分) |
校级(分) |
一等奖(第一名) |
3 |
2 |
1 |
二等奖(第二名) |
2 |
1 |
0.5 |
三等奖(第三名) |
1 |
0.5 |
0.25 |
2.关于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第一类为有政府背景的行业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第二类,由企业出资,但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固定赛事;第三类,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单项赛事。具体加分分值如表2(可累加,最高分2分)。
表2
|
有政府背景的行业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 |
企业出资,但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固定赛事 |
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单项赛事 |
一等奖(第一名) |
2 |
2 |
2 |
二等奖(第二名) |
1 |
1 |
1 |
三等奖(第三名) |
0.5 |
0.5 |
0.5 |
3.在本学科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文章署名单位必须为河南工业大学,如跟本校教师合作发表文章,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加分。一旦查实论文系学术造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具体加分分值如表3(可累加,最高分5分)。
表3
|
SCI收录 |
EI收录 |
中文核心 |
CN期刊 |
第一作者 |
5 |
4 |
3 |
2 |
第二作者 |
4 |
3 |
2 |
1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3 |
2 |
1 |
0.5 |
(三)社会活动成绩(5分)
为鼓励学生参加高质量社会实践活动,学有所用,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此模块将对那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取得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学生进行相应加分鼓励。
具体政策如下:参与国家级活动,加2分;参与省级活动,加1.5分;参与校、市级活动,加1分;参与院级活动,加0.5分。各类级别下,第一项按该项最高分加,其他每参加一次加0.1分,每类最多统计5项活动。该模块最高为4分。
学生干部参与专业和学院各种管理活动的,院级学生干部(漯河工学院)加1分,其他学生干部(系、班)加0.5分。同时具有两个身份的,取最高级别加分,只加一次。最高为1分。
(四)荣誉称号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楷模作用,此模块将对有荣誉称号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加分鼓励。
具体政策如下:获得荣誉称号总分5分,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2.5分,省级荣誉2分,地市级荣誉1分,校级荣誉0.5分。同一种荣誉获不同级别奖励只加最高分。荣誉称号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